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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统计法执法检查组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4-10-29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10月29日讯 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统计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天津厅举行。会议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贯彻实施统计法情况的汇报,部署执法检查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出席会议,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傅志寰主持会议。

现行统计法是1983年12月8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于1996年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了重要修订。二十多年来,统计法对规范统计活动,维护统计工作秩序,保障统计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促进各级政府坚持求真务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督促各级政府和统计机构改进统计工作,严格执行统计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统计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列为本年度五部法律执法检查内容之一。这也是统计法修订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该法贯彻执行情况组织的第一次检查,意义重大。

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贯彻实施统计法、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的主要措施和成效;统计数据的质量情况,包括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现行统计管理体制是否能保障统计法的贯彻实施,是否能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基层统计工作的基础建设情况,主要检查县级统计机构的设置情况,基层统计人员队伍建设情况,基层单位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管理情况,影响正常统计工作秩序和源头统计数据的质量等情况;统计报表及基层填报负担情况,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情况;统计法本身存在的需要修改完善的问题;其他有关情况。

检查组由蒋正华副委员长任组长,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傅志寰任副组长,检查组成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组成。检查组将分成4个检查小组,于10月底至11月中旬分赴内蒙古、辽宁、浙江、重庆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检查工作。为全面了解情况,委托天津、山东、湖北、云南、新疆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统计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将在检查结束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执法检查情况。

在听取国家统计局、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中国人民银行和海关总署关于统计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后,蒋正华副委员长作重要讲话。他说,统计法颁布实施20多年来,我国的统计工作取得很大成绩,在党和国家实行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中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为广大公民了解国情国力、为投资者和经营者判断形势和研究市场、为国际社会更好地了解中国,提供了可靠、翔实的信息。

蒋正华指出,目前统计法在实施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而反映最为突出的就是在统计工作中还存在弄虚作假现象,有些统计违法行为得不到追究,少数干部甚至利用虚假的统计数据编造政绩得到升迁。

蒋正华说,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检查组一定要按照这一精神,抓住统计法贯彻执行中突出的、根本性的问题,集中力量做好检查工作;检查组要认真学习和宣传统计法,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认真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切实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力求执法检查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全国人大信息中心 李学松)

中国人大网 200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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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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