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委员:修订水土保持法非常必要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8-2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826日上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水土保持法修订草案。参加审议的委员纷纷表示,这次修改水土保持法十分必要。

    虞云耀说,对水土保持法进行修订,非常必要。这部法已经颁布近20年,应该说对治理水土流失起到了重要作用。现在看来,整个国家水土流失形势非常严峻,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是好转,而是进一步恶化的趋势,这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把这部法律修订好非常重要。水利部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总结了实践经验,有很多新的举措和规定,我认为很好。特别是

    吕薇委员说,首先,赞成修改水土保持法。这次修改非常重要,非常必要,也非常及时。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由于长期“重开发、轻保护”,我国的水土流失非常严重,加剧了水涝灾害、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的造成。这部法的修改非常好,增加了规划部分,从体例上来讲,水土保持法从规划、预防、治理到监督管理和法律措施就比较完整。

    尹成杰委员说,关于水土保持法修订草案,我认为修改得很好,完全赞同。特别是在当前加强水土保持,搞好水土治理和灾害预防,对于保护生态环境,防御自然灾害,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增收,都有很重要的作用。

    金硕仁委员说,我赞成水土保持法的修订。我们国家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水土流失地域广、面积大。需要治理的地方很多,问题也很多,所以我们一定要把水土保持法修订好。当然,这些年我们国家侧重大江大河的治理,收效很显著。大中城市,包括县城防洪标准搞到五十年一遇,这些标准是可以的,成绩也不少。我们现在研究的是水土保持、水土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这些年来我们在水土保持的源头,包括荒滩、荒沟的治理上显然是不足的。我认为,把治理重点放在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荒山、荒沟、荒滩上。因此,应该很好地研究在水土保持、水土保护的重点环节问题。

    李传卿委员说,这次修改水土保持法不仅十分必要,而且依法治理和预防水土流失,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显得尤为紧迫。最近甘肃舟曲和西部地区连续发生的多起泥石流灾害,给我们深刻的警示。这次国务院提交的法律文本有了一个比较好的基础,水利部周部长所作的说明也很好,总体上赞成。

    刘锡荣委员说,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形势已经非常严峻了,而且面积大、分布广、危害重、治理难,严重威胁着我国的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和防洪安全,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的因素之一。关键的问题还是观念,如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特别是各级领导人的观念,现在要作为一个政绩观,现在有一个提法“青山绿水也是政绩”,但是一些官员还是在追求GDP,追求财政收入。但是我国也不乏有这样的政治远见的领导,海南省有一个姓谷的县委书记,当了县委书记二十年,年年搞绿化,把一个荒岛变为了绿洲。生态环境改变了,使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至今百姓深深相信他。每年清明扫墓“先祭谷公、再祭祖宗”。因此,现在的干部制度用人导向需要调整,不能只考虑眼前的GDP系数,领导观念转变了,问题都好办了。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0年8月27日
责任编辑: 苏大城
相关文章
赵可铭:修改水土保持法具有紧迫性
谢克昌: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水土保持的关系
修订水土保持法 进一步强化对水土的保持
索丽生:水土保持应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
汪恕诚:用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来搞水土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