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商标法修订座谈会举行
王春兰
8月10日,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一行来到贵阳,就商标法的修订与我省相关职能部门和著名企业的负责人举行座谈,并听取了贵州方面对修改商标法的意见和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自1983年生效实施以来,分别于1993年和2001年进行过两次修订,在确立和保护我国商标专用权、保障生产者和经营者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发展的需要,第三次修法势在必行。去年9月,国务院法制办在网上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国务院法制办此行来黔,就是为商标法修改的有关问题进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