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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立法规定工作人员在劳务派遣期间伤人责任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10-2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 隋笑飞、黄小希)工作人员在劳务派遣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究竟该由哪一方承担责任?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第三次审议的侵权责任法草案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此前,草案规定了用人单位责任。有的部门和专家提出,劳务派遣问题是用人单位责任中的特殊情况,劳务派遣涉及三方关系,其工作人员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谁承担责任,草案应当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10月27日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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