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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绍史: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做到三个“不得”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12-1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网北京10月26日讯 记者郄建荣 如何准确把握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精神?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25日结束的首届城乡土地管理制度论坛上提出六条具体要求,他表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做到三个“不得”。

  徐绍史提出的六项具体措施,一是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坚持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二是要坚决落实两个最严格的制度,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三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做到三个“不得”:不得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承包权益。四是明确征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要求,严格界定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五是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六是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配套政策,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来源: 法制日报2008-10-27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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