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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学平委员提出 应完善对虚假诉讼的制裁制度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11-14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讯 记者陈丽平 近日在分组审议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龚学平提出,应当完善虚假诉讼的防范、审查和制裁制度,促进诚信诉讼。

龚学平委员说,目前在诉讼当中,存在个别当事人恶意串通、伪造证据,虚构纠纷提起诉讼,以图谋获得不正当利益的虚假诉讼的现象。比如在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借助虚假诉讼来转移财产。比如被执行人利用虚假诉讼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等。目前这些虚假诉讼有上升的趋势,不仅严重损害了其他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也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给司法公信力带来严重损害。

龚学平委员认为,为促进社会诚信建设,遏制虚假诉讼,确保民诉法真正实现保护合法诉讼权利的立法目的,有必要进一步完善虚假诉讼的防范、审查和制裁制度,形成立体全面的规制体系。对于可能发生虚假诉讼的情形,民诉法应该规定当事人具有进一步证明诉讼真实性举证的义务,并赋予法院更多的主动调查权利,同时在对虚假诉讼的制裁方面,民诉法要进一步强化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以较重的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加重其违法成本,使潜在的违法者望而却步。

  来源: 《法制日报》 2011年11月14日
责任编辑: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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