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辽宁全国人大代表石英:立法是解决“执行难”治本之策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3-12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全国人大代表 石英

  《沈阳日报》北京电(记者王靖瑄)“执行债务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等问题不断加剧。人民法院在个案执行中遭遇抗拒、阻碍、干预执行……"执行难"已成为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的突出问题。”3月11日,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石英提出建议,尽快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是解决“执行难”和“执行乱”问题的治本之策。

  石英说,现行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程序的规定仅有30个条文,很多制度都缺乏明确的规定,且很多条文比较笼统,可操作性不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不断完善,以及执行工作的全面开展,执行工作又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中难以找到确切的处理依据,不能适应发展中的执行工作需要。更为重要的是,强制执行与民事诉讼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制定独立的民事强制执行法,可以使相关法律体系更完善,结构更合理,内容更全面。

  石英认为,出台“民事强制执行法”的时机已经成熟。“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了《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若干司法解释性文件,为民事强制执行法的制定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各地法院通过对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执行权运行机制、执行机构和执行方式方法的改革探索,已经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为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提供了司法实践条件。因此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定专人负责民事强制执行法的调研和起草工作,尽快启动立法程序,争取使这部法律尽早审议出台。摄影 曾宪刚

  来源: 沈阳日报 2011年3月12日
责任编辑: 陈芳芳
相关文章
辽宁全国人大代表的心情片段:担心 开心 信心
辽宁全国人大代表把脉“网络水军” 建议推行网络实名制
辽宁全国人大代表沈丽荣:整合环渤海口岸资源
辽宁全国人大代表冮瑞接受采访:昂首“十二五” 建设新本溪
辽宁全国人大代表、省委书记王珉谈“十二五”发展着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