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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在浙江听取修改意见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04-22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1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和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一力带队来浙江调研修改《旅游法》。杭州市人大副主任徐祖萼、杭州市副市长张建庭,浙江省旅游局副局长方敬华,杭州市旅委主任李虹等领导陪同调研并参加座谈。

  座谈会作为全国人大常委和法工委调研会议,邀请了杭州市旅游行业酒店、旅行社等相关企业以及政府部门和学院的负责人,涵盖了发改、旅游、交通等相关领域。与会者纷纷畅所欲言,针对《旅游法》草案中具体条款,分别就旅游团报价、纠纷案件、旅行社合同、景区价格调整等方面提出了各自的建议,展开了一场热烈的大讨论。

  杭州作为旅游产业发展走在前列的城市代表,杭州市旅委主任李虹还专门针对旅游国际化和景区规划的立法草案进行了汇报。同时也有人大代表以旅游消费者的角度对自己比较关心的旅游价格和消费清单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

  让参会者感动的是一位荣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的出租车师傅,名叫金永新。金师傅在这行已经干了28年,他把自己的服务总结为“三生、三感、五员”。他说,“我们出租车师傅要做到让游客在乘坐出租车时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体会到信任感、舒适感、安全感,每位驾驶员当好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财务保管员以及优秀的共产党员。”

  讨论过后,李飞认为,立法是各种利益的博弈,立法的过程同时也是普法的过程,也需要不断地调整。法律要有助于规范旅游市场,有利于市场发展。同时,杜一力表示,《旅游法》与旅游行业内部利益切身相关,是保障旅游行业长远发展的制度,《旅游法》的编制将为旅游产业积极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会后,调研组一行还在杭州、绍兴、义乌等地继续交流,听取各方修改意见。调研组希望能吸取浙江旅游先进的经验,进一步修改《旅游法》法案,最终提交至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核。

  来源: 国家旅游局 ;2013-01-15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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