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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连宁:建议加快旅游法的制定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12-31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图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连宁在分组会上发言 中国人大网 李杰 摄

中国人大网讯 1229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旅游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连宁审议时建议,要加快旅游法的制定。

李连宁委员说,旅游经济是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支柱性产业,也是拉动各方面产业发展的龙头性产业。无论是民航、交通、住宿、餐饮、演艺,同时对就业、农民的增收等各方面也都有作用,是龙头性的,同时也是促进政治、文化、教育、外交各方面发展的一个综合性产业。旅游业的战略性地位、支柱性地位和龙头性地位越来越明显。特别在人均GDP达到5000美元以后,旅游的需求会出现新的井喷。

李连宁委员建议,要加快旅游法的制定。因为随着旅游经济的井喷式发展,在旅游发展过程中如何处理好、规范好开发利用和资源保护的关系,如何处理好管理和维权的关系,都迫切需要法律来规范。旅游的发展涉及到文化、宗教、自然等等,如何规范好各方面的关系,是需要法律来规范的。另外,旅游活动更多的是民事关系,导游和旅游公司跟游客签订旅游合同,矛盾纠纷越来越多,如何加强这方面纠纷的调处、仲裁,乃至于诉讼,都需要有一些法律的依据。加快旅游法的制定刻不容缓,不要等出了很多问题,解决不了再来想到立法,那个时候就晚了,而且立法要有个过程,所以建议要加快立法步伐。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1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 刘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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