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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春耀:对失独老年人给予特殊帮助或生活补助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08-1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2012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召开分组会议,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沈春耀审议建议,对失去独生子女的老年人给予特殊的帮助或生活上的补助。

    沈春耀说, 赞成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全面修改。之前内司委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把执法检查和修改完善法律制度结合起来,很有新意、很有成效,提出的法律修订草案,不论从总体的思路、理念到具体内容,都是非常好的。我提一点补充内容。建议对失去独生子女的老年人给予特殊的帮助或生活上的补助。中国的计划生育制度是非常成功的,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整个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都产生了巨大的积极作用,但是带来的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我们也应该予以关注。目前,还没有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这个立法项目,所以我建议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对这个内容予以关注。说起来也可以算是一个老年人问题。从上个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到现在已经过去了30多年,1980年中共中央发了一个非常著名的文件,就控制人口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公开信。至少从那个时候起,我国实行的是一个家庭一个子女,先是政策,后来变为法律,这是一个非常大的一件事情。现在由于疾病、事故、犯罪、自然灾害甚至自杀等等因素,造成独生子女先于父母亡故,对他的父母甚至是祖父母都带来了极为严重的影响。现在的家庭结构是4-2-1型,以后可能会更为缩小,所以应当对这个问题给予关注。现在失独老年人、失独家庭,是一个逐步扩大的群体,没有专门统计,但可以推算。15到30岁年龄段的占全部人口的21%,计划生育率可以按70%、80%的比例来推算,再按卫生统计年鉴,在这个年龄段的人口死亡率是万分之四,这还是因疾病亡故的,如果再把因犯罪、事故、自然灾害等等一些因素加起来,每年估计至少会有八万这个年龄段的人口故去,就意味着有八万个家庭。它所带来的社会影响是多方面的,包括心理的、生活的和社会交往各个方面的。修订草案在第3章中关于老年人社会保障有一些规定,都非常好,建议增加这方面的规定,能够给予特别关注和帮助。将来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时候,如果能有更好的政策也是很值得期待的。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2年8月15日
责任编辑: 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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