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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司委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立法调研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03-23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网讯(记者 申东)3月21日,全国人大内司委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立法调研座谈会在银川召开,全国人大内司委立法调研组成员听取了宁夏有关部门及专家学者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稿)的意见和建议。

    据介绍,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于1996年由全国人大内司委提交全国人大审议通过。随着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我国目前已有1.78亿名老年人,为切实保障他们的权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急需修订。历经1年多的调研,全国人大内司委牵头讨论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稿),并计划于今年6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对给予老年人精神慰藉和老年人可以拒绝被啃老方面的措辞提出了修改意见。宁夏高级人民法院代表就草案中提到的关于在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中不得冻结、扣划老年人享有的基本收入,就宁夏的实际做法作了说明。据介绍,2010年至2011年,宁夏法院受理老年人涉案案件约2500件,其中离婚案件203件、赡养案件63件、人身侵权案件600余件、财产侵权案件200多件,涉案标的金额为6300万元。老年人涉案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如何在司法程序中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并给予一定的法律援助,在新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中应制定出更完善的条款。

    随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和自治区民政厅、老龄办的代表也就草案的一些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全国人大内司委立法调研组成员对这些操作性强且中肯的意见表示认同,将对草案再次进行修改,争取今年通过全国人大审议。

  来源: 法制网 2012年03月22日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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