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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委员热议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

不必各类学校都设心理辅导室

陈丽平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10-1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网记者陈丽平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近日再次分组审议精神卫生法草案。草案关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规定,引起常委委员的热议。

  草案有关规定脱离学校的实际

  草案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精神卫生知识教育;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配备或者聘请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人员,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对幼儿开展符合其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发生自然灾害、意外伤害、公共安全事件等可能影响学生心理健康的事件,学校应当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学生进行心理援助。教师应当学习和了解相关的精神卫生知识,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正确引导、激励学生。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重视教师心理健康。学校应当定期与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近亲属沟通学生心理健康情况。

  “各类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是社会精神健康一个基础性的工作。”李连宁委员说,但草案的上述规定脱离现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实际,建议做一些比较大的调整。

  李连宁委员认为,草案要求,学校应当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配备或者聘请心理健康的教师或者辅导人员,这一条脱离现在学校的实际,尤其是农村学校大部分是配不了心理健康教师的。现在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当务之急是对教师进行心理健康的培训,首先要关注教师的心理健康。因为教师与其他一般职业人员的心理健康不同,他的心理状态直接涉及学生,影响学生。严格来讲,现在不少学生的自杀事件,学生的心理问题,是教师教育不当造成的。

  应当强调教师的心理健康培训

  “草案的有关规定,首先应当强调对教师进行心理健康培训,重视关注教师的心理健康,这是学校心理健康的首要任务,要作为第一位的事情来考虑。”李连宁委员认为,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要从实际出发,不必要求各级各类学校不加区分的都要设立心理辅导室。

  他认为,设心理辅导不一定要在专门的辅导室找学生谈话,不一定非要搞得像校医室一样,强化学校的心理健康辅导的专业性是脱离学校实际的。不要各级各类学校都设专门的辅导室,至少是在小学不一定要设,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设。

  “其实,把日常的思想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融合在一起就可以了。” 李连宁委员强调。

  要支持民间机构进行心理培训

  范徐丽泰委员以香港为例说,香港有一位精神病医生,组织了一队人带着课题到学校去培训老师,收很少的费用,课程是引导教师们有积极的思想,遇到问题时不单想问题的难处,而是想怎么样可以在困难中找到一些积极的成分,形成积极的人生观。这些老师接受培训后,形成积极的价值观,能够引导学生用积极的态度处事,换句话说,就是提升教师的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然后由教师协助学生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现在香港有几百家中小学已经接受过这样的培训。

  “有个十几岁的年轻人,家庭不幸福,在学校用刀片割自己,其实这是一种发泄,是心理不健康。现在他在老师和同学们的帮助下,心理健康已经达标了。”范徐丽泰委员说,这不是政府做的,而是民间做的。现在这种机构在深圳市政府的支持下也开始在深圳的一些学校尝试。政府要鼓励和支持这类机构。

  来源: 法制网 2012年9月12日
责任编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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