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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加强精神障碍诊断和治疗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可终身免费治疗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09-2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精神卫生立法

  记者陈丽平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近日继续审议精神卫生法草案。一些常委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建议,贫困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可以终身免费治疗。

  精神卫生应列入医疗普查范围

  草案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不得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如果出现问题了再解决,那就有点晚了。”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李玉英建议,在医疗普查中增加精神卫生检查。现在很多人都要进行体检,但是精神卫生检查没有列入其中。卫生部门应当把精神卫生列入普查范围,每个人都要做简单的年度精神卫生检查并记录在案。这一点很重要,也容易为大众所接受。

  治疗重症精神病要有财政保障

  “对于重症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和治疗应加大财政保障力度,草案对此应有更明确、具体的规定。”王陇德委员说,从精神病管理的专业角度讲,管理的首要前提是加强治疗。如果没有及时治疗,许多没有出现危险行为的患者可能因为病情加重而作出危害行为,单纯强调管理就像“扬汤止沸”一样。

  王陇德委员介绍,据一些调查表明,反复肇事肇祸的重症精神病人首要原因是缺乏治疗,特别是贫困患者。因此要加强对于贫困的重症精神病患者的医疗救护。

  “对于贫困的重症精神病患者可以终身免费治疗。”王陇德委员认为,这是花小钱却能取得大效益的事,是涉及到社会安全和稳定的大事。

  应当强调社区单位学校的责任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马力建议,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和康复,应该重点强调两方面:一是监护人,二是社区、单位和学校。比如这个人送不送、出不出医院,社区、单位和学校与监护人有同等的发言权。现在的情况是,大量精神障碍患者送不到医院去,不能被救治,变成了社会的负担。应该把监护人与社区、单位、学校的责任捆绑在一起,不能光在监护人身上下功夫,想送就送,不想送就不送。

  马力委员指出,草案规定,监护人与被监护人有利益关系应当回避,怎样鉴定有利益关系,谁来鉴定?把社区、单位和学校引进来后这一问题就好解决了。

  来源: 法制日报;2012年9月24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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