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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庄德:确定环境保护政府监督和问责机制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06-29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6月27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会议分组审议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蒋庄德审议时说,这次环境保护法修改非常必要、非常及时。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环境恶化的副产品,环境的发展状况跟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模式有很大的关系,即要发展经济又要保护环境,这个平衡发展模式应是极其重要的课题。

修正案第8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的教学内容,培养青少年的环境保护意识”,蒋庄德委员建议在“环境保护”后面增加“节约能源”。因为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是互相关联的,环境污染有一个碳排放的问题,对学生的教育,除了环境保护,同时把节约能源放进去,对青少年从小养成保护环境和节约能源的意识非常重要。

蒋庄德委员说,环境保护跟全国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计划相衔接,建议增加“国家规定的环境功能区划,任何地方和单位不得违反”。此外,他还建议进一步确定问责制,要确定关于环境保护政府监督和问责机制,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追究,同时要加大企业恶意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另一方面对环境监管和环境评估人员的失职、渎职加大处罚的力度。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3年6月29日
责任编辑: 刘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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