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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震:增加环保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等四规定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06-29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6月27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会议分组审议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杨震建议增加环保费用纳入纳入地方财政年度预算、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差别税收、环保责任保险等四项规定。

杨震说,环保法非常重要,全国人民都很关注,它涉及面非常广,难免挂一漏万,建议增加四条内容:第一,把环境保护列入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年度预算,并逐步增加投入,主要是加强监控。第二,实行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环境污染要有信用制度。第三,制定完善环境保护的综合名录,对高耗能、高污染的行业实行差别征税。第四,实行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要鼓励那些环境风险比较高,比如在运输环境中、储存环境中容易出事的,要强制投保责任险。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3年6月29日
责任编辑: 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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