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刘赐贵等93位代表提出3件议案,要求制定海岛保护法。
法制日报讯 记者吴坤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已审议通过海岛保护法草案,目前已将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
据了解,我国是一个陆海兼具的国家,海岸线长达1.8万公里。按照国际法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我国主张的管辖海域面积可达300万平方公里,接近陆地领土面积的三分之一。在我国的海域中,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岛屿有7300多个,具有常住居民的海岛数量为400多个。
据介绍,全国人大代表在关于制定海岛保护法的议案中提出,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自然资源的紧缺,海岛的重要性日益显现。开发利用海岛,特别是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活动,在一些沿海地区越来越多,无序和无度开发利用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已经影响到了我国海洋权益、国家安全和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为此,代表们在议案中建议,要加快制定海岛保护法,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切实维护我国海洋权益,最大限度地保护海岛资源和生态环境。
制定海岛保护法已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06年年度立法计划。全国人大环资委按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要求,组织起草了海岛保护法草案。据了解,全国人大代表在议案中提出的建议,在草案中已被基本采纳。
来源:《法制日报》200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