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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斯巴根委员:赞成加大高收入者税负 缩小收入差距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4-22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421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分组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哈斯巴根这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加强税收对居民收入分配的调节,非常适时,也非常必要。通过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税率级次级距,进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高收入者的税负,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我同意修正草案。

哈斯巴根委员对关于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提出建议。草案拟将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40%这两档税率。我同意取消40%这一档,另外我建议再取消30%这一档税率,保留15%这一档税率。因为4500-9000元这部分人,仍然属于中等收入者,调整后应纳税所得税额适用15%以下税率的纳税人占工薪所得纳税人的比重将超过94%,这样能够进一步扩大受益面,减轻中低工薪所得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同时从25%的五档到35%的六档,再从35%45%的七档,扩大税率级距,进一步加大高收入者的税负,这样能够更好地发挥税收对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作用。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1年4月22日
责任编辑: 刘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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