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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工资、薪金所得?怎样确定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4-19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对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以及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每月在减除20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附加费用2800元后的工资、薪金收入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此外,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可以从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1-04-19
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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