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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开展纪念防震减灾法施行十周年宣传纪念活动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10-1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乐山市防震减灾局局长彭云金(右一)亲自向群众讲解

乐山市防震减灾局宣传点

  乐山市:2月13日,乐山市防震减灾局下发《关于开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施行十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

  2月29日,《乐山日报》专刊刊登了副市长张海波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进一步提高全市地震灾害综合防御能力》为题的署名文章和乐山市防震减灾局局长彭云金撰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实施,促进了全市防震减灾事业的快速发展》专题文章。同时,乐山市防震减灾局还在乐山市减灾综合信息网、乐山市防震减灾信息网上设置专栏开展宣传。

  3月1日,乐山市防震减灾局在中心城区海棠广场开展宣传纪念活动,悬挂了标语,摆放了“防震减灾法施行事例挂图”,散发了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和新闻媒体采访,安放了10块系列展板,回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散发宣传资料900余份(册)。市政府张海波副市长亲临现场指导宣传活动,在听取市防震减灾局彭云金局长、张卫国副局长有关情况汇报后,张海波副市长对此次纪念宣传活动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今后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提出了要求。3月2日,《乐山晚报》对此次宣传纪念活动进行了详细报道。此外,沙湾区等县(市、区)防震减灾主管部门也组织开展了纪念宣传活动。

  近期,乐山市防震减灾局还将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科协举办的“3月科技之春”科普宣传月活动和市委农工办机关党委组织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助农增收献真情”活动中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防震减灾法》施行十周年宣传纪念开展。

  来源: 四川防震减灾信息网
责任编辑: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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