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施行十周年纪念日,为搞好这次纪念活动,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市地震局制定了专项活动方案,并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
2月29日,市地震局在市区人民公园旁、实验小学大门口和运河镇青年社区居委会门前设置了三个宣传展台。新制作宣传横幅标语16条、专题宣传材料五版共6000余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录放带一套、宣传展板50余块(新制作展板10块)。全局人员和实验小学部分教师及青年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材料,为市民答疑解惑。市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刘树耐同志亲临各个宣传展台,看望了参加活动的全体同志。市电视台作了专题新闻采访,并在黄金时间的邳州新闻栏目中播放,既扩大了教育面,也增强了人民群众对防震减灾法制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市地震局将以纪念《防震减灾法》施行十周年为新的起点,切实加强自身法治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素质,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综合防御能力,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依法推动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再上新的台阶,再铸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