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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举办防震减灾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03-03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08年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实施十周年纪念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在自治区人民大会堂百色市厅举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覃瑞祥副主任、自治区陈章良副主席出席并作重要讲话,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地震局、科技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环保局、法制办等委办厅局领导和柳州市、来宾市地震局代表参加了座谈。

  大家认为,《防震减灾法》实施的十年,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坚强领导防震减灾的十年,也是防震减灾法治显著增强、组织领导机制不断完善的十年,还是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显著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的十年,更是坚持经济建设和减灾一起抓、为经济建设提供地震安全保障的十年。

  这十年来,在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怀及鼎力支持下,经过“九五”、“十五”建设,全区地震监测台网可监测3.0级地震的区域占全区陆地面积100%,地震速报的时间由原来的30分钟缩短到10分钟以内,全区新改扩建项目的抗震设防管理和地震安全性评价迈出新步伐,全区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实现了新跨越,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提供地震安全保障的能力明显改善。

  覃瑞祥强调,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强化科学防震、主动减灾意识,切实提高对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履行《防震减灾法》赋予的职能职责,完善全区防震减灾公共财政投入体制,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为全面加强地震安全提供物质保障和人才支撑;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依法行政、防震减灾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防震减灾工作;各级地震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提高预测预报水平,加强抗震设防管理,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陈章良强调,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强化防灾减灾工作。防震减灾事关人民生命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就是要关注民生,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特别是在加大南北钦防区域重大工程或容易产生次生灾害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及加固病险水库大会战中的地震安全保障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做出新贡献。

  自治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广西地震局局长高荣胜在座谈会上作了题为《加强依法行政,促进防震减灾,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提供地震安全保障》的典型发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法制办、柳州市地震局、来宾市地震局等单位结合实际,在会上发言。

  广西电视台、广西日报等主要新闻媒体旁听了座谈。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 2008-3-3
责任编辑: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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