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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丽娟: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修改的重点比较突出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2-2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2月23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举行分组会,审议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庞丽娟委员审议时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三审稿总体上改得是不错的。有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比较充分地吸收了前几次审议时常委会委员和各相关方面,包括专委会的意见和建议;修改的重点比较突出。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重点解决了境外组织和境外个人在我国境内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时所要经过的审批程序和主体,这一点修改是非常有必要的,改得非常好。把审批的主体上提了,原来境外的个人在我们国家境内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时,只需要经过县级文化主管部门,这存在着很大的风险。这次把境外个人和境外组织所要经过的审批程序,特别是审批的主体上提,从县一级上提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化主管部门;如果在两个以上省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必须要由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审批;在调查结束之后,还必须要向相关批准的主体提交调研报告,并且在调研中取得的实物图片和资料复印件,这是非常必要的。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1-2-28
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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