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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云耀:对“需要延续的”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12-23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12月21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虞云耀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这次修改得也很好,赞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用保存和保护这两个概念,法律名称不要修改。

  虞云耀说,对第3条提点修改意见。现在加了一句话,对保存没有问题,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应该保存,认定、记录、建档都是保存。对哪些需要传承、传播进行保护的,现在加了个限制词,即“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这是对的,“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刚才也有同志讲到了,所有遗产都有价值,没有价值就不会成为遗产。实际上对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有两种情况,有一种是需要延续的,也有一种不一定要延续。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现在归纳的六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太多了,这一段建议改为“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需要延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0年12月22日
责任编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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