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各地动态

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全面保护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12-14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拉萨12月7日电(记者 尕玛多吉)来自西藏日喀则拉孜县的农民艺术家表演的《飞弦踏春》,在2007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上震撼了全国观众。从此,“堆谐”这一传承千年的藏民族歌舞开始进入全国乃至全世界观众的视野。

  “民间的、原生态的歌舞艺术资源被挖掘和创新,搬上了大舞台并走向世界,标志着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得到全面保护。”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任淑琼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

  “近5年来,国家和西藏自治区先后投入2400多万元,各地也投入近2000万元的经费,用于西藏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保护和传承工作。”任淑琼说,这些经费的投入为西藏培养非遗传承人、建设非遗保护场所等提供了重要的物质条件。

  西藏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大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丰富,内容多样,历史悠久。中央历来重视西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工作,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起国家就开始大量整理、出版各种藏文化资料和书籍,不久国家发布了普查、编辑西藏“十大文艺”的通告,使得包括民间故事、谚语、歌谣、民间音乐、戏曲、曲艺、器乐等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整理和保护。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文化厅社会文化处了解到,西藏自2005年全面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以来,初步摸清了非遗种类、数量与分布状况。通过普查,共发现非遗项目406个,发现传统戏剧演出机构83个,收集涉及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等项目的录音带(录像带)1500余盒、照片4万余张,发现各类非遗项目传承人1177名。

  来源: 新华网 2010年12月7日
责任编辑: 余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