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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佳贵:建议将服装、食品明确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范围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8-2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2010825日下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陈佳贵在发言中指出,草案第2条列了六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这六个类别把大部分内容都概括了,但是至少还有两类还可以增加上,一类是民族服装及其制作,还有一类是传统食品、饮料及制作。当然第6项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包括这些内容,但是前面把美术、文学、艺术、音乐都已经列出来了,而把服装、食品这两大类不单列出来,不是太合适。比如说中华民族在服装的演变上,经历了很长时间,各个朝代有各个朝代的服装,各个民族都有各个民族的服饰,有的现在已经没有了。再比如说我们的白酒制作,应该是中华民族文化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对于食品、服装部分应该明显地加以规定。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0年8月26日
责任编辑: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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