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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提出和督办议案力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8-04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议案办理工作方案》,并以青岛市政府名义印发相关部门,标志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议案》办理工作全面启动。

    年初,青岛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议案》作为大会议案之后,青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议案办理工作非常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期间,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多次与政府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了青岛市政府议案办理情况汇报,提出对议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青岛市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议案办理工作方案》,明确了议案办理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总体目标,对主要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年内主要落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出台《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青岛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代表作名录体系、设立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扶持一批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健全机构和人才队伍、设立专项保护经费、制作专题宣传片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音像集等9项任务,2011年完成培育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项目,2010年完成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地方性法规的前期调研工作,力争2011年列入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议案办理方案的制定为议案办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目前,议案办理工作正按计划有序进行。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室 周兆岗)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0年8月4日
责任编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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