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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首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规获批

卜云彤、姜琳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12-09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海南频道8月1日电(记者卜云彤、姜琳)如何保护濒临消亡的黎族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海南省各个民族自治县努力解决的问题。7月31日,在海南省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被审议通过。这是海南首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规。

  据了解,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黎族苗族人民留下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诸如纺织工艺、装饰工艺、工艺美术、医学医术等,其中织锦工艺、树皮布制作技艺、钻木取火等项目被列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但是,由于黎族苗族都没有本民族文字,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靠口授和行为进行传承。如今,一些文化遗产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

  《条例》规定了九个方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将受到保护:如黎族苗族等少数民族的语言及口头传统;具有代表性的民族民间文学、音乐、舞蹈、乐器、绘画、雕塑;具有黎族苗族特色的节日和庆典。

  来源: 海南日报 2008-08-01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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