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9月20日电(记者蔡敏 王立武)根据正在安徽省黄山市召开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的消息,中国正着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建立相关档案,征集并保管其代表作品,同时即将出台暂行办法,对传承人的认定标准、权利、义务和资助作出规定。
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说,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他们掌握并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和精湛技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的宝库”。国家将给予他们经济上的支持,并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
为加强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中国文化部在今年“文化遗产日”期间公布了第一批五大类226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周和平介绍说,中国各级文化部门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对这批传承人的传习活动予以支持,正着手采取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方式,全面记录传承人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技艺、技能和知识等,有计划地征集并保管代表性传承人的代表作品。
中国一些地方政府也对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工作非常重视。江苏、陕西、河南等省先后制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云南省已经命名了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周和平透露,为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工作制度化,文化部已制定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办法对国家级名录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标准、权利、义务和资助等做出了规定,在经过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不久将被正式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