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记者从贵州省文化厅获悉,贵州省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规划建设经过20余年的历程,成效显著,为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一定的基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专项经费的保证下,保护机制日益完善,各级财政纷纷加大投入经费,用于普查、申报工作,今年省级财政安排的保护专项经费由原先的100万元增加至600万元。
早在1984年,贵州省开始对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规划建设。省文化厅对民族文化村寨展开了调查,并成立了省民族村镇保护与建设联席会,公布了一批重点民族文化保护村,至今共投入5000多万元用于这些重点民族文化村镇的保护建设。此外,贵州省文化厅还积极在全省开展“艺术之乡”创建活动,从1994年至2003年,共评选出“苗族芦笙艺术之乡”等64个各具特色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其中12个获文化部“中国民间艺术之乡”称号。
与此同时,贵州省生态博物馆建设也成效显著。1995年以来,贵州省在挪威王国政府、国家文物局及国家博物馆协会的资助下,先后建立了六枝梭戛生态博物馆、花溪镇山布依生态博物馆、锦屏隆里生态博物馆、黎平堂安侗族生态博物馆,在贵州省形成了苗族、侗族、布依族、汉族等民族文化生态博物馆群雏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式和方法进行了有益探索。在此基础上,贵州省开展了文化生态保护区试点工作。2003年,黎平肇兴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被文化部列为第一批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综合试点项目。同时,各级政府也成立了相应机构,为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记者 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