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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五条措施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12-01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是做好普查、摸清家底。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的文物部门从2004年开始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已将10余个大类,50余个品种,648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保护范围。2008年底普查结束后,重庆市将初步摸清非物质文化遗产家底,建立完备的普查档案,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二是积极申报、建立体系。国家、市、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共有13个项目被国务院批准公布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第二批申报名录有16个已通过公示,等待国务院最后审定公布。62个项目纳入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第二批市级名录的申报工作已于今年初全面展开,将于年底前完成申报、评审、立项工作。此外,全市共建立县级名录项目444个。

  三是大力扶持、保障传承。重庆市于2007年开始启动了《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命名与资助暂行办法》调研和起草工作,现已进入论证阶段,并将于年内出台和实施。2007年,全市在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100万元的基础上,专门为第一批国家级名录项目配套了130万元的保护资金,该资金全部落实到位,为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是重视科研、科学规划。积极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抢救、挖掘、整理和研究,推出了《巴渝民俗戏剧研究》、《重庆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图典》等系列专著。在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重庆市将建立渝东南少数民族文化生态区纳入了“十一五”文化发展规划,并将于今年11月启动保护区建设工作。

  五是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全市从2006年开始举办一年一度的“文化遗产日”系列宣传展示活动,全民参与和支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日益浓厚。重庆市人大于2007年启动专题调研,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列入了2008年工作计划。

  来源: 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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