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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金亮代表对补贴村委会成员持肯定态度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12-2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1224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全国人大代表吴金亮列席会议说,他是从事民政工作的,村委会换届选举是民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年是第七次换届选举,到现在还没有彻底结束,对这项工作有些感触。总的讲,觉得本次常委会讨论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符合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精神。修改出台这部法律,对今后加强新农村建设也会起到重要作用。非常赞成内务司法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村委会成员“可以给予适当补贴”改为“应当给予适当补贴”,“应当”这两个字非常好,“可以”就是给也行,不给也行,这样就没有保障了,至于给多给少,地区不同差异也很大。村委会的成员本身也是农民,有生产任务,要承担大量的社会工作,比如承担劳动保险工作,民政低保也是村委会成员来做入户调查、核实财产收入,大量工作是靠村委会来做的。有了补贴,有利于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对于村事务的解决也是一种促进。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9年12月25日
责任编辑: 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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