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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三十年大事记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12-1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保险业三十年大事记

  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宣告了新中国第一家全国性大型综合国有保险公司的诞生。

  1958年12月,全国财政会议正式决定全面停办国内保险业务。

  1979年11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了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停办20多年的国内保险业务开始复业。中国保险学会成立。

  1981年12月31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其中对财产保险合同作了原则规定,成为制订相关法律的依据。

  1983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这是新中国成立之后,第一部财产保险合同方面的法规。

  1983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升格为国务院直属局级经济实体,1984年1月1日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出来,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管理、监督和稽核。

  1985年3月3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之后第一部对保险企业管理的法律文件。

  1991年9月,开始起草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第一部保险法,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通过。同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公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保险业迈进了法制建设的新时期。

  1997年9月9日,13家全国性、区域性中资保险公司共同签署我国第一个《全国保险行业公约》,并于10月1日起实施。

  1998年11月1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

  2000年6月16日,国内首家保险经纪人——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在北京揭牌,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综合保险经纪公司。

  2000年11月16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京宣告成立。

  2000年11月20日,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4家人寿保险公司:民生人寿、东方人寿、生命人寿和恒安人寿。

  2002年,中国人寿启动了重组改制工作,2003年在纽约、香港成功上市。2003年,中国人保顺利完成重组改制,人保财险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成为中国内地国有金融机构海外上市“第一股”。

  2004年12月11日起,我国保险业已经全面对外开放。

  2006年6月,《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又称"国十条")正式发布。

  2007年,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601601,股吧)登陆A股市场。泛华保险在纳斯达克上市交易。

  (整理:卢晓平)

  来源: 上海证券报 2008年12月08日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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