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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法棠:要处理好保守国家秘密和扩大民众知情权的关系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2-2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2月25日上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会议分组会上,宋法棠委员说,修改保守国家秘密法,要处理好保守国家秘密和扩大民众知情权的关系。

宋法棠委员说,我总的同意关于保守国家秘密法的修改,我赞成刚才朱永新委员提出的问题,保守国家秘密和扩大民众知情权的关系如何处理好,我们不能强调一个方面而无视另一方面。现在扩大群众知情权的呼声越来越高,所以保密法在这个问题上如何处理好?特别是第11条、第12条、第13条到底怎么写,确定“绝密、机密、秘密”由谁来定级?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授权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人员就可以定?我是这个单位的负责人,我说这个材料是绝密就是绝密的,说机密就是机密的,是否还要有个责任程序?我认为这个问题需要认真研究,把这个问题解决好。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0年2月25日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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