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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保障法修订草案进一步明确残疾人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利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02-2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北京2月26日电(记者周玮、隋笑飞)26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残疾人保障法修订草案,进一步明确了残疾人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利。

修订草案规定,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残疾人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

根据修订草案,在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时,对涉及残疾人权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残疾人联合会的意见。

修订草案还明确,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残疾人权益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来源: 新华网 2008年02月26日
责任编辑: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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