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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为食品卫生安全建立屏障

——分组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发言摘登(一)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7-12-31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071227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发言摘登如下:

 王梅祥委员说,昨天听了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同志有关食品安全法草案的说明,也听了卫生部部长陈竺的报告,其中很大一部分所涉及的也是食品安全问题,因此对食品安全现状及相关立法问题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食品的可靠性问题不能很好地解决,不仅仅威胁到老百姓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另外还会使老百姓的心里不踏实,加之媒体的不当炒作,就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所以,我认为制定一部好的食品安全法,从法律层面上为我国的食品卫生、食品安全建立一个屏障,是十分重要的。历次代表大会上,人大代表和基层老百姓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程度都非常高,希望能修改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草案提请审议是非常适时的,我完全拥护和支持修订原来的食品卫生法,虽然草案在本届人大不能通过,我希望下届全国人大把食品安全法草案的审议放在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并且能够抓紧审议、修改好草案,使这部法尽快出台。草案相对来说是写得很不错,整个思路比较清晰,建立的几个制度非常明确。这里涉及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的建立、统一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制度、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等。从法律责任中也可以看出对食品生产、经营、销售等环节中不法行为的惩治也是非常明确的,整个草案的逻辑性也非常好,我认为是一部很好的草案。

倪岳峰委员说,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应该受到高度重视。这些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比如说苏丹红事件、阜阳劣质奶粉事件、瘦肉精事件等等,老百姓对食品已经缺乏安全感。食品安全的概念应该说远远超过食品卫生的范畴。比如说转基因的食品是否安全,从卫生的角度很难做出评判,而需要从安全的角度来论证。我赞成在食品卫生法的基础上制定“食品安全法”,相应地草案内容也应与法律名称相适应。

王永炎委员说,食品安全法草案是在对食品卫生法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形成的,这是广大群众期盼已久的事情。教科文卫委员会调研了两年,我也参加了多次调研,总体感受是群众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了,而我们国家集约化生产的水平还很落后,还是低水平的。食品来源于农产品的种类繁多,诸如米、面、油、酱油、醋、鱼、鸡、肉、蛋、蔬菜、水果,还有像豆腐、腐乳这样的食品多是小作坊生产出来的。一般说食品安全比食品卫生范围更广、更深刻。

张志坚委员说,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事关我国国际形象,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食品安全立法,从制度上解决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标准制定、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改善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感,非常有必要。我认为这部食品安全法的起草工作抓得比较扎实,立法宗旨清晰,适用范围准确,突出解决了一些重点问题,可操作性比较强,整部法律草案的基础也比较好。

方新委员说,昨天听了陈竺部长的报告,政府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确实下了很大工夫,而且这方面的状况确实有所好转。昨天晚上我还看了科技部研究中心的一份调研材料,是9月份对北京市几千名公众做的关于食品安全的随机调查报告,30%多的人把食品安全放在最不安全因素的第一位,认为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概率最高,而且一发生就直接影响老百姓的健康与生命安全。总之,一方面政府下了很大工夫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一方面老百姓对食品安全的现状仍然不满意。人大代表对食品安全的立法也提了很多建议,所以我认为制定食品安全,并使之尽快出台是非常必要的。

陈士能委员说,食品安全法草案总的来说比较好,比较完整,适应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也与国际对食品安全的要求和各国法律比较匹配。这些年我们在食品安全方面做了很多的工作,有一定的成效,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认为这部草案体现了我们国家目前对保障食品安全认知的程度和水平,从法律的角度规范也比较全面和周到,我比较赞成这部草案。

王祖训委员说,草案立足于我国国情,借鉴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吸纳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预防和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等,具有重要意义。

张群生(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说,食品安全法草案的内容和具体条款都是经过反复调研,并参照国外好的做法而形成的,有很强的针对性,很好。食品安全问题是人民群众非常关注的问题,它不仅对当代人的身体健康有影响,对子孙后代的健康繁衍也会有影响。食品安全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当然还包含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

吴基传委员说,食品安全法这次能够提出来,是我们这一届根据代表议案,由国务院提请审议的一件很大的事情。国务院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做了大量工作,从2004年起就在抓。当然,食品安全工作确实面很广,民以食为天,昨天陈部长讲的医疗和食品,这是保障人的生存权利的最基本的两样东西,一个是吃,一个是有病要看,如果没有吃和有病不看,生存权利就没有了,这两件事是很重要的事情。现在草案是初审,国务院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这部法要经过审议通过的话,后面的工作还是非常艰巨的,比如,目前食品标准不统一,现在的法律只是写国务院授权单位制定标准,国务院是实体,授权的这个单位是虚拟的,授权谁,法律上没有规定,因此这部法落实不了。现在草案写不清楚,是因为机构还没有定,下一届明确了就好办了。因为目前的标准多样,致使存在食品上的很多问题,评判标准不同,老百姓到底谁是谁非都搞不清楚。

蒋祝平委员说,食品安全法草案内容充实,框架合理,重点突出,可操作性较强,可以说比较成熟、可行。建议常委会能抓紧组织审议修改,尽快通过,颁布实施。

徐秀玉(全国人大代表)说,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家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这几年也陆续发生了一些食品不安全的问题,政府非常重视,现在食品安全法草案提请审议是非常必要的。

陈志坤(全国人大代表)说,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关系我国国民健康、社会安定、经济发展、贸易繁荣的重要因素。全社会对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要求越来越迫切。长期以来,我非常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在今年人代会提出的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被列为全国人大的重点建议,还几次参加了人大组织的食品药品监督局等多个部门参与的专题调研。昨天又听了国务院法制办曹康泰主任对草案的说明,我感到这个说明很好,很多想说、想反映的问题,在草案中都涉及到了。草案比较全面,操作性也比较强。比如这次草案中提到食品安全要全过程监管,这点非常好。进一步明确了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是农业部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是质检部门;流通环节是工商部门;餐饮是卫生部门监管,都比较明确。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也谈到了,我在今年专题调研中也涉及到这个问题,我们认识到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十分重要。现在是由若干个部门分段监管。但是对比较好监管、有权力的领域,各个部门就都比较积极,如果是管起来比较麻烦或者没有明确范围的,就没有部门去管,这种情况也存在。曹主任在说明中也讲到了现在存在部门职能交叉、责任不清的现象,现在国务院的机构改革要在下一步才能进行,我希望这部分不要出现空白,而且草案中也明确根据实际情况“授权国务院进行调整”,感觉现在也只能这样了。要改变过去多头管理的局面,实现监管的相对集中。监管体制虽然比较麻烦,但是现在哪些部分由哪些部门管,草案中也都比较明确地提到了。另外,草案中建立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的主要制度,比如生产经营食品的基本准则、食品标签的制度。有个问题我感慨很深,即食品标签如何标识在草案上有了很明确的要求。再比如对保健食品的夸大宣传,现在都有了比较明确的规定。索证索票的制度也非常好,食品有了身份和档案,包括这些食品是从哪里来的、哪个批次生产的等等,都有了明确的规定。对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制度,在草案中也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另外还有一个比较好的亮点,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权力、责任和处罚力度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而且操作性也比较强,这就有利于加强这方面的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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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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