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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分组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发言摘登(一)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7-12-31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07年12月23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发言摘登如下:

任克礼委员说,适时修改税法,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体现了党和人民政府对中低收入人民群众生活的关心,是件好事,我赞同修改。

谢佑卿委员说,我同意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很符合民意,很得民心。

刘积斌委员说,确定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主要依据是两条,一是扣除基本生计费用,超过部分要纳税。基本需求是不能纳税的。基本需求不是凭空而造的,国务院提出的数据是有根据的。这个根据是每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城镇居民人均负担费用支出。每次调整要以此为依据,要高于这个数字,不是凭空说2000元或2400元。两年前,2005年10月份讨论提高到1600元的时候,人均月负担支出为1143元。这几年统计和推算的结果是2005年1143元,2006年1297元,2007年1586元,2008年推算是1745元,到后年2009年如果还按10%增长大概是1920元。所以现在提出的2000元是考虑了两年的前瞻性,两年后肯定还要调整。上次调整1600元的时候就管两年。即2006年一年和2007年一年,明年2008年3月份要调整实施新标准。我估计按照2000元通过的话大概到2010年年初肯定又要调整。如果大家认为前瞻性还可以多一点,就考虑三年、四年,如果三年是2200元、四年是2500元。现在国务院提出2000元不是没有根据的,他的根据是两年,过两年还要调整。有人说调整太频繁了,我认为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国务院提出,提请常委会审议批准并不麻烦。这是考虑的一个因素,即人均负担费用支出。二是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当年调整到1600元的时候预计财政收入减收280亿,这次调整到2000元预计减少300亿。实际上这是静态计算的,不是动态的。调整后,个人所得税还会增长。今年个人所得税预计完成2800多亿,个人所得税每年大概增长300亿到400亿。如果说明年减少300亿,个人所得税肯定还会增长。从这个数字看财政的承担能力是可以的。今年全国财政收入大约是51000亿,从这个总量看,少个300、400亿问题不是很大。但是个人所得税有一个专项用途,中央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增量全部用来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支付。如果这个钱多一点,转移支付的量大一点,如果这个钱少一点,转移支付的量就少一点。这样对中西部地区来说如果减少的太多是不利的。东部地区人均收入要高,交点税支援中西部地区是可以的。兼顾这两个意见,财经委同意调整到2000元,两年之后再做调整。

赖爱光(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说,根据居民的收入和基本生活消费支出的情况,适时地提高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是合理的。它体现了国家对中低收入者的关怀,从国家近年来的财政收入状况,承受减收的实力也比较强,把利益让给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和低收入的居民,不会带来太多的影响。如果处理得当,有可能促进内需的发展,把财税再带上去。因此,拥护修正案。

方新委员说,关于个人所得税法,这次再次把起征点从1600提高到2000,我同意。

万学文委员说,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我同意。提高起征点,老百姓会更高兴。刚才说差不多少了300亿的税,对我国来说是一个小数,今年的财政收入比去年增加1.2万亿元,今年财政收入比年初3月份审查的预算增加7000亿。我们的财政收入会达到5.1万亿元。300亿是5.1万亿的千分之六,1000块钱拿6块还给老百姓,并不多。

庄公惠委员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我没有意见。

李明豫委员说,我赞成起征点提高到2000元。起征点的提高适应了当前居民消费支出增长的情况,也体现了政府对民生问题的关注,我是赞成的。

任正隆(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说,关于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这是我们三年来第二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这也体现了国家对民生的关心,非常好。

缪昌文(全国人大代表)说,这次的起征点调整到2000元,还是基本适合中国国情的。

傅志寰委员说,关于起征点的问题已经讨论了两次了,两次提高了起征点,这是对的,我对此是赞成的。

顾惠生(全国人大代表)说,我认为修改个人所得税法非常必要,这次修改提高了减除所得税标准很得民心。

李重庵委员说,我认为这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做了大量的工作,征求了很多意见,出发点很好,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收入调节的作用,我同意通过这个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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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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