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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与运营

——分组审议社会保险法草案发言摘登(六)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7-12-31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07年12月26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发言摘登如下:

尤仁委员说,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问题。从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保障制度在逐步建立,可以说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可缺少的一个制度。从一些地区的情况来看,对这部分基金的管理不严格、不规范,甚至有挪用、炒股的现象,这样不但不增值,反而还有赔本的问题。这个钱是保证劳动者的最低生活的救命钱,和其他的钱不一样,应该加强管理,如何严格管理,在法律中要有所体现。按照法律、国家政策想一些增值的办法是可以的,但是如何保障增值,这需要注意。不然的话,这部分钱被挪用了,到劳动者需要时落空就不好了。所以下一步修改时加强管理的规定应更具体一些,要有监督办法。建议这个钱的使用应该向参保者公开,让参保者参与监督,这也是他们很关心的问题。建立这个制度,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完善、下一步的深化改革都有重要的意义。

任茂东委员说,我们国家养老保险金的管理是实行现收现支还是做实个人账户?在法律中应当明确。为什么?有两个问题,如果是现收现支,随着社会的老龄化,就出现了能不能养得起的问题。如果是做实个人账户,那么,经费怎样来保值增值?怎样保证别人不能挪用?我们国家如此之大,做实个人账户是需要很强的管理,因此要在法中明确如何管理。我们制定这部法是不容易的,花了那么长的时间,如果披头散发地出来是解决不了现实问题的。

乌日图委员说,关于基本的社会保险制度模式,在这里没有表述,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社会保险制度模式,在这里一点也没有恐怕不妥。实际情况是,我们现在的城镇养老保险,过去实行现收现付,现在在部分省市试行部分预筹积累,也就是做实个人账户。那么,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是今后逐步过渡到完全积累的养老保险制度?还是现收现付加部分积累的养老保险制?这也不太明确。目前实行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采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其他社会保险实行现收现付的制度模式。像这样一些基本的社会保险制度模式,是否也应该在社会保险法里有一个表述?它是一个基本的制度,我认为应该有所体现。

严义埙委员说,在立法原则上要确保管理上一定要透明。怎么制定规则,怎么使用这笔钱,怎么收费,怎么运作,都要透明,应该做到让每个人都可以在网上查到所需要的资料,这样才能保证社保基金的公平、公正,以及可以持续的运作。大家知道的上海社保基金出了问题,其实规则、管理条例、监督都还是有章可循的,但是黑箱操作,就出问题了。由于这是牵涉到每个人切身利益的大问题,要让每个人都知道,大家一起来讨论和监督,才能把这件事做好。

孙洁(全国人大代表)说,1、关于个人账户的管理。在信息披露制度方面,草案中虽然规定了定期公布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但我觉得力度还不够。现在需要披露的事情是非常多的,而且应该作为一项制度来建设,在草案中有所包含。现在个别地方已经建立了信息披露制度,社会劳动保障部提供给我们参阅资料里面都有涉及到。披露的信息应该涉及制度建设的一些基本内容,还有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情况,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存放、投资运营和收益情况,还有统筹地区的参保人员、参保状况,以及欠缴企业保险费的情况,养老保险当期的离退休人员的情况等等。在这里,信息披露需要公布的数据,应该说是非常多的。我觉得这一点在条款中应该有个比较详尽的规定。2、关于个人账户的建立。目前有两个险种涉及到个人账户,一是养老保险,一是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建立,意义非常重大,它首先关系到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关系到老百姓对社会保险的监督权和知情权的保障。三是涉及到社会保险的经办机构是否有效地履行法定的职责。个人账户管理包含行政管理、基金运营管理、监督管理、经办管理。目前个人账户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1.个人账户的制度规范性比较差,表现在个人账户建立时间有先有后,规模有大有小。2.个人信息项目不统一,就是哪些信息要计入到账户中,各地的做法是不一样的。3.个人账户管理中存在着一人多账和无账并有的问题,比如,辽宁省在做实个人账户过程中,全省一共清理出重复参保人员达20多万人,去年个别地区发现两个月的账户记录完全丢失。4.个人账户信息质量不够高,单位和个人缴费、欠费的情况在各地的问题比较多。5.个人账户的档案存放比较分散。因此,从一个基本框架来讲,应该把这两个方面涵盖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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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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