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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建立更高统筹层次的社保基金

——分组审议社会保险法草案发言摘登(五)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7-12-31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王梦奎委员说,关于统筹层次。现在很不统一,法律应该采取更积极的态度,要有前瞻性,有利于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而不是分割市场和封闭地区经济。现在国内各地经济的联系,全国范围内人员的流动,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广泛。法律要有利于这种市场经济体制下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如果目前做不到的话,至少应该规定一个逐步实现全国统筹的方向,目标应是积极推动更大范围的统筹。现在有的地方反对,特别是有的经济发达的地区反对,因为采用现行办法他们得到好处多。我希望利用这个机会,通过中央的权威,人大的权威,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推动全国经济的发展。

石秀诗(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说,全国统筹的问题。现在主要是经济发达地区有意见,财政部也有一些担心。从社会发展的需要来说,实行全国统筹是很必要的。这部法律原来连省级统筹都没有写,财经委在审议的时候,委员们一致意见是至少要写到省级统筹,这才改成现在的样子。这几年我们的社会保险基金都是有结余的,现在我们几项保险基金都是有结余的。全国养老保险,到2006年的累计结余达到5489个亿,2006年一年总收入6310亿,支出4897亿,当年结余1413亿。这几年经济状况比较好,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比较好,基本养老金收的情况也比较好,在目前情况下,实行全国统筹应该说条件比较成熟了。

陈秀榕委员说,制定社会保险法比较复杂,很多实际问题需要研究。比如各险种统筹范围的问题,是全国统筹还是区域统筹,现在很多险种都是区域统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困难。如:医疗保险是采取区域统筹的方法,而目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员流动比较大,到参保区之外工作生活就享受不到医疗保险待遇等等问题,这些都要很好地调查研究,制定相应的对策。

郭树言委员说,第一,国家应尽快提高统筹层次,起码要实现省级统筹,这是解决地区间差别的一项重要措施。例如三峡总公司身处湖北宜昌,在社保方面有的是全省统筹,还有一部分是在宜昌统筹。由于当地的经济水平比不上首都,最后它们把社保放在北京办理,据说转到北京以后,同种待遇比宜昌地区高了70%。出现这些问题,关键就是统筹层次太低,这部法应该把提高统筹层次说得更硬一些,但法律草案中是交给国务院来处理。我认为,利用这几年国家财政增长比较快的好形势,加快提高统筹层次,否则不要说东、中、西的差别,就一个省内县域间的差别也很难解决。第二,我同意刚才大家都谈到的,要尽快解决人员流动了而保险不能转的问题,这实际上就是个转帐的问题,但是由于统筹层次低,保险部门服务意识是,不愿麻烦,使这一问题长期不能解决。这不仅影响了参保人员的参保积极性,实际上也影响了保险事业的发展。

田玉科委员说,关于统筹层次问题,目前普遍存在社会保险统筹层次比较低的问题。因为人员会流动,包括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变动,有时候在企业,有时候可能在事业单位,如果不做实个人账户的话,随着岗位的变动、工作区域的变化,那么社会保险就不会得到落实。最近有一个例子,我们研究所招了一位秘书,当初他在南京做过一段时间工作,交了保险,前不久单位通知他回去拿保险费,说有一千多块钱,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保险费需要回去取呢?这是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太低的具体例子。单位给个人交了钱,一旦人走了就要把钱退还给他,这样一来,将来的养老是没有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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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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