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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邦国委员长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

(2007年12月29日)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7-12-29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本次常委会会议的议程多、内容重要,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会议开得很好,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

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就有11件,通过了8件,其中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继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之后,常委会今年通过的又一部完善劳动制度的重要法律。该法在总结“一调一裁两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着眼于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强化了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完善了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明确了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有利于缩短劳动争议处理周期,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会议作出的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对修改这部法律作出决定。2005年10月的修改,主要是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今年6月的修改,是就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调整问题授权国务院作出规定,为国务院决定减征或停征利息税提供法律依据。这次修改,又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这三次修改,适应了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增长的新情况,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的纳税负担。

提请本次会议初次审议的国有资产法、社会保险法和食品安全法草案,是我们近两年着力抓的重点立法项目。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是社会普遍关注、代表议案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常委会高度重视这三部法律的制定工作,督促有关方面抓紧研究起草,争取今年年内提请审议。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尤其是提出相关议案代表意见的基础上,按期完成了起草任务。为提高立法质量,这次会议还安排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城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的报告,会后的专题讲座专门安排讲授社会保险制度方面的内容。会议期间,大家对这三部法律草案和其他法律草案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会后,请法律委员会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法律草案,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跟踪监督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大特点,对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些年来,我们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监督工作思路,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等五个方面的工作开展监督,把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结合起来,把推动改进工作和修改完善法律结合起来,加强跟踪监督,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反复督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这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的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情况的报告,就是在前几年监督工作基础上开展的跟踪监督。审议中,大家对国务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会后由常委会办公厅汇总整理成《审议意见》,送有关方面研究改进工作参考。

这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是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的决定(草案)》。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问题作出的又一重要决定,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保障香港民主制度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循序渐进地健康发展,保持和促进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是在认真审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出的报告的基础上,严格依法按程序作出的。根据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有关规定的解释,12月12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咨询情况及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12月17日,委员长会议研究决定,将审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同时将报告交国务院提出意见。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行政长官的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大家一致认为,报告中反映的香港社会普遍“希望能早日订出普选时间表”,“特首先行、立法会普选随后",“不迟于2017年先行落实普选行政长官,将有较大机会在香港社会获得大多数人接纳”,“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的提名委员会可参考现行的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组成",“行政长官候选人的人数以两至四名为宜”,“至于普选立法会的模式、路线图及时间表,立法会、社会各界和市民对此意见纷纭,未能形成主流意见”等意见和诉求,是客观的、符合实际的。现在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政制发展问题作出决定,明确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可作适当修改以及明确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全部议员普选的时间表,是必要的、可行的,也是有充分法律依据的。委员长会议根据基本法的规定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并认真考虑了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的意见和行政长官的报告,提出了《决定(草案)》,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香港回归十年来,“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的贯彻实施情况总体上是好的。中央政府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全力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依法施政,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领导特区政府认真执行基本法,团结带领香港各界人士沉着应对各种挑战,保证了香港大局的稳定,香港出现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改善的局面。特别是2003年下半年香港经济复苏以来,一直保持着较好的发展势头。香港继续保持自由港和国际大都市的特色,继续保持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的地位,继续是全球最自由开放的经济体和最具发展活力的地区之一。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一国两制”是做得到的,也是行得通的,具有强大生命力,基本法是一部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好法律。贯彻实施基本法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不懈努力。我们要在认真总结实施基本法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更加坚定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的决心和信心,更加珍惜香港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更加维护基本法的权威,进一步增强实施基本法的自觉性,把“一国两制"伟大实践不断推向前进。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制发展问题,事关“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的贯彻实施,事关中央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事关香港社会各阶层、各界别和广大香港同胞的利益,事关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中央始终高度关注和重视香港的政制发展问题。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和循序渐进的原则,明确了普选时间表,再次体现了中央推进香港民主发展的一贯方针,符合香港同胞的根本利益。我们相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一定能够高举基本法的旗帜,团结香港各界人士和广大市民,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妥善处理香港政制发展问题,顺利实现基本法规定的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本次会议决定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明年3月5日在京召开。现在,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已经正式提到议事日程。各有关方面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缜密细致地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同时要搞好换届的衔接工作,对明年的立法、监督、代表和对外交往等工作作出预安排,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为新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顺利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再过两天就是2008年元旦,农历春节也将来临。借此机会,我代表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向在座的全体同志致以节日的问候和新春的祝福!给大家拜个早年!

现在我宣布,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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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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