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咨询情况及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新华社记者 庞兴雷 摄
12月24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咨询情况及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这是陈宜瑜发言。新华社记者 庞兴雷 摄
12月24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咨询情况及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这是赵地发言。新华社记者 庞兴雷 摄
12月24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咨询情况及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这是柳斌发言。新华社记者 庞兴雷 摄
12月24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咨询情况及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这是梁秉中发言。新华社记者 庞兴雷 摄
来源: 新华网 2007年12月24日
责任编辑: 包瓴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