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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01-0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58件,涉及34项立法及监督项目,其中建议制定法律的26件,建议修改法律的31件,建议对法律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1件。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议案办理工作的要求,专门制定了代表议案办理方案,并由专人负责。在认真研究各项议案,广泛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议案办理工作意见的基础上,注重议案办理实效,将办理代表议案与办理代表建议相结合,与开展立法、监督工作相结合,与重点调研工作相结合;就一些重点议案邀请提议案代表参加座谈会和调研。2012年12月3日,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召开了第三十二次委员会全体会议,对议案办理意见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有关修改和制定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的议案27件

    十多年来均有全国人大代表通过议案和建议,要求修改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代表又提出有关修改和制定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的议案27件。

    1.关于修改环境保护法的议案4件。

    经过对环境保护法及水、大气、固体废物、噪声污染等相关法律的后评估,广泛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我委认为当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比较完善,当务之急是推动法律实施和行政责任的落实,环境保护法修改作为法律清理的后续工作,应注重强化政府责任和监督,加强法律之间的协调与衔接。由我委提请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已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次审议。我委将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做好修正案(草案)的审议修改工作。

    2.关于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议案3件、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议案3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议案1件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议案1件。

    按照代表议案的要求,我委征求了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研究了现行相关法律规定,认为当前上述法律的主要问题是加强法律实施,落实行政责任。目前,上述议案中所提出的一些有关各专项污染防治法律具有共性的意见和建议,已经体现在提请常委会审议的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中。

    3.关于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议案2件。

    康菲溢油污染事件后,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启动了海洋环境保护法和配套规定的修改和制定工作,建议认真考虑代表意见和建议,我委将积极配合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

    4.关于制定农村环境保护法的议案1件、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的议案1件、农村土地污染防治法的议案1件和环境监测法的议案1件。

    代表议案中提出的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农村土地污染防治和统一环境监测管理等建议,已经在提交审议的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中做出了一些原则性规定。我委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抓紧做好土壤保护等配套法规的制定工作以及相关科技、监测和管理等方面的基础工作。

    5.关于制定室内环境污染防控法的议案1件、餐厨垃圾管理法的议案1件、生态环境恢复促进法的议案1件、水库环境保护法的议案1件、饮用水源地保护法的议案1件、河湖生态安全法的议案1件、生态补偿法的议案3件。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代表议案中提到的问题,既有完善环境保护相关配套法规的问题,也有法律实施方面的问题。我委同意上述意见,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认真考虑代表意见和建议,加快有关生态保护和水源地保护等配套法规的研究起草工作,加强相关领域的执法力度。

    二、有关制定自然遗产保护法的议案4件

    关于制定自然遗产保护法的议案2件、自然保护地法的议案2件。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安排,由我委起草该法。自2008年起,我委成立了起草小组,全面梳理十届全国人大环资委已有的工作成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大、地方政府、保护管理机构和各方面专家的意见,结合办理代表议案,组织专业学者和法律专家进行了专题论证。我委已经完成草案的起草工作,并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目前,国务院绝大多数部门已原则同意草案的内容,立法条件基本成熟。中央在十八大报告中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自然遗产保护又是对我国自然生态中最珍贵、在国内外具有突出价值部分的保护,建议将草案列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日程。

    三、有关修改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的议案10件

    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的议案9件、矿产资源法的议案1件。

    土地管理法修改和矿产资源法修改均已列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及保护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审议意见,在认真总结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实施经验和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法律修改草案,并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四、有关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议案2件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在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应明确体现野生动物资源在生态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重要作用。我委同意上述意见,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考虑代表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开展修改的前期论证工作,并建议国务院将该法修改列入立法研究计划,并根据研究论证提出有关是否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意见。

    五、有关制定核安全法、原子能法的议案3件

    关于制定核安全法的议案2件、原子能法1件。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在我国核电事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制定上述法律十分重要。我委赞同上述意见,建议将有关法律起草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吸收代表意见和建议,深入开展立法前期论证工作,待条件成熟时尽快启动法律起草工作。

    六、有关制定深海资源勘探开发和管理法的议案1件

    党的“十八大”对发展海洋经济提出了明确要求,海洋资源勘探开发是实现这一要求的重要基础。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大洋资源勘探开发国内立法的缺位,不利于我国在大洋“区域”勘探开发等方面开展工作,不利于我国在有关国际组织及制定相关国际法时发挥更大作用,制定大洋深海资源开发管理法十分必要。我委赞同上述意见,建议将该法起草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建议国务院尽早启动该法起草工作。

    七、有关修改水法,制定长江流域管理法、海水利用促进法的议案4件

    关于修改水法的议案2件,制定海水利用促进法的议案1件、长江流域管理法的议案1件。

    上述议案均涉及水资源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代表议案中提到的问题,既有法律执行层面的问题,也有完善配套法规的问题。我们同意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在制定相关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时,认真考虑代表意见和建议。

    八、有关制定低碳技术促进法、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法的议案2件

    关于制定低碳技术促进法的议案1件,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法的议案1件。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现行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已经设立了一系列促进低碳能源和低碳技术发展的法律制度和措施,正在研究起草的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以及相关行政法规和规章也把低碳技术发展考虑为重要内容。我委同意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考虑代表意见和建议,制定相应配套规定,为低碳技术的发展提供系统的法律和政策保障。2009年国务院颁布了《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现阶段应强化条例实施。

    九、有关修改气象法、测绘法、海域使用管理法,制定气象灾害防御法的议案4件

    关于修改气象法的议案1件、测绘法的议案1件、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议案1件,制定气象灾害防御法的议案1件。

    我委已就上述议案内容,征求了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结合已开展的调研工作,我委认为代表议案中提到的问题,主要是执行层面的问题。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大执行法律的力度,严格执法;并在制定相关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时,认真考虑代表意见和建议。

    十、有关对可再生能源法进行执法检查的议案1件

    我委认为,议案对我国光伏发电现状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了实事求是的分析,说明了发电并网存在问题的根源;议案重点针对可再生能源法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提出进行执法检查的建议,也抓住了可再生能源法实施的关键问题,应当引起有关执法部门和监督机关的高度重视。我委今年结合议案办理形成的专题调研报告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批转国务院有关部门,为执法检查做准备。我委建议把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2012年12月26日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3年01月06日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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