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分组审议时建议
规范行业协会去除行政色彩
法制日报讯 记者朱磊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近日对《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有的常委委员建议,在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时需加强行业协会的建设和管理。
根据决定草案,部分在广东省暂时停止实施的行政审批,交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
唐天标委员表示,减少行政审批对于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会起到很好的作用。唐天标同时指出,行政审批由行业协会来管理,有一个行业协会自身建设的问题。现在有些行业协会实际上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行业协会的有些规范还不够健全。行业协会的建设规范、职责、权力、人才、经费,应该与其担负的任务相匹配。决定草案获得通过之后,广东省应加强这方面的建设。
“取消不必要的行政审批是改革的大方向。”朱永新委员如是说。
在谈到行业协会的管理时,朱永新委员说,我们现在没有行业协会法,行业协会本身的管理还需要规范。在我国,行业协会没有形成一个比较公立、公正、公平的NGO组织,而且大部分还具有很强的行政色彩,还是用政府的思维、方法处理事务,政府具有的问题行业协会同样存在。因此,行业协会的管理需要提到议事日程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