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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斯喜委员:歌曲版权保护需要认真研究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12-2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讯 记者于呐洋 26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分组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报告时,陈斯喜委员说,现在法院受理的一些知识产权案件,KTV侵权纠纷占了很大比例,对歌曲原唱的版权如何保护,需要很好地研究。

  “著作权法并不是要求每一个曲子单独寻求保护,要通过音记协登记,由音记协集体行使保护权。如果每一首歌曲在不同的歌厅受到侵权,单个人起诉要求赔偿的话,对著作权人本身成本很高,对法院的成本也很高。”陈斯喜建议,法院要和音记协协调,由音记协按歌厅包房数量收一定版费,再分给作曲、演唱人,不受理单个起诉,否则造成司法浪费。

  来源: 法制日报 2012年12月28日
责任编辑: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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