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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12-2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北京12月25日讯 记者于呐洋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介绍,各级检察机关着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报告指出,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实施《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要求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始终,使执法办案过程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过程。一是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二是健全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依托大调解格局,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三是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在作出不予受理、不立案、不抗诉等决定时,详细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促使申诉人消除疑惑。共进行法律文书说理33496件次。四是积极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认真办理征地拆迁、公共服务、行政确权等行政申诉案件,注重分析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70315件,84%得到采纳,促进了社会管理法治化、规范化。

  来源: 法制日报;2012-12-26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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