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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来全国检察机关提出民行抗诉5.1万件最高检察院建议

适时开展行政诉讼法修改工作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12-2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北京12月25日讯 记者于呐洋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今天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作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时介绍,各级检察机关把抓好抗诉工作作为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中心任务,在加大监督力度的同时,依法把握抗诉条件,努力提高抗诉准确性,重点监督纠正因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审判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2008年1月至2012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对生效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51201件,法院已再审审结36935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和调解结案27543件,再审改变率为74.6%。

  报告介绍,全国检察机关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以执法办案为中心,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进一步畅通申诉渠道。深入开展检察官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等活动,广泛宣传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增进人民群众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了解。注重发挥民生服务热线、派出检察室等新平台的作用,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方便群众反映诉求。2008年1月至2012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38970件。推行再审检察建议,对一些符合抗诉条件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建议同级人民法院依法启动再审程序进行重新审理。共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8071件,法院已采纳28617件,采纳率为75.2%。

  针对目前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报告建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一是加强对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的调研,适时开展法律实施的执法检查和人大代表视察活动,推动落实法律关于民事检察监督的规定。二是适时开展行政诉讼法修改工作,进一步研究明确检察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职能和作用。三是加强对“两高”有关司法解释工作的指导与监督,保障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来源: 法制日报;2012-12-26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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