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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柏苏宁提出避免用劳务外包形式规避法律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12-2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讯 记者陈丽平 2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分组审议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时,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柏苏宁提出,应避免有些企业采取劳务外包形式而实质是劳务派遣规避法律,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柏苏宁说,要明确规范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界限与认定。现在有的地方除了劳务派遣以外,还有劳务外包。应避免用工单位为了降低用人成本,大量采用劳务外包等其他一些非常规的用工方式,来规避法律对劳务派遣用工的规范,使修法目的难以实现。建议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劳务派遣用工:劳动者在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劳动的,或者主要使用企业的设施设备劳动的,或者以企业的名义提供劳动的,且企业规章制度或者业务规则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接受企业的劳动管理。

  来源: 法制日报;2012-12-27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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