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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不都热依木·阿米提委员提出建立劳务派遣公司保证金制度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12-2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讯 记者陈丽平 2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分组审议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时,阿不都热依木·阿米提委员建议,建立劳务派遣公司保证金制度。

    阿不都热依木·阿米提委员说,应在劳务派遣前,由劳务市场监管机构向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发生劳动纠纷后的权益保障金。他还建议,在草案中增加“在修正案颁布前在用工单位工作两年以上的被派遣劳动者,经考核合格后转为用工单位正式员工”的内容,以确保修正案颁布前后的平衡过渡。草案中关于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的规定非常必要。建议增加对劳务派遣单位许可设立有效期限,期限届满应重新申请许可的内容。

  来源: 法制日报;2012-12-27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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