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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草案:多措并举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12-24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赵超)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24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旅游法草案修改情况汇报时,建议增加规定以进一步充实旅游者权益保护的内容,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增加、完善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增加规定旅游者具有对旅游产品和服务的自主选择权和知情权,旅行社应向旅游者详细说明旅游合同中的行程安排等重要事项;二是规定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在旅游活动中依法享受便利和优惠;三是增加规定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四是增加旅游客运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同时建议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增加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和工商、质监、交通等执法部门对相关旅游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可以进入被检查对象的经营场所,查阅、复制有关资料;为制止违法行为和保全证据,可以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

  来源: 新华网 2012年12月24日
责任编辑: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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