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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需要依法运行

孔方斌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12-21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络热点,每天层出不穷。有感人的正能量:环卫工人扫雪后为老伴暖手。也有扰人的负效应:“末日谣言”持续传播,造成不小恐慌。

  这就是互联网的常态。在正面、积极、健康的信息洪流中,也有谣言、欺诈、诽谤等等混杂其间,对其听之任之,势必威胁公众安全,损害老百姓利益,带来严重的社会危害。

  网络是公共空间,养成公序良俗,需要网民共同努力。然而在5.38亿网民、10亿多手机用户组成的巨大网络平台上,仅靠自律显然很难做到规范有序。网络不仅需要“自我净化”,也需要他律机制,厘定行为边界,依法加以监管。管住不负责任的谣言,管住个人信息的泄露,防止和打击从色情到诈骗的数字化犯罪,是很有必要的。

  美国1977年就为计算机系统立法,日本实行网络间接实名制,德国屏蔽不合法网页内容……互联网要向前发展,法律必须如影随形地跟进。多一些独立思考、理性判断,少一点冲动偏激、轻信盲从,是网民的责任;而在提供良好服务中依法监管,则是政府的责任。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我们的网络才能更文明、更健康、更安全。

  来源: 人民日报2012-12-20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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