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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国卫率检查组在福建开展农业法执法检查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10-0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农民日报讯(记者李海涛)9月24日至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桑国卫带领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法执法检查组在福建开展了农业法执法检查。检查组先后到福州、南平及其下辖的市县听取干部和农民的意见,实地考察了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土地整理项目、农产品加工以及电子商务企业。检查期间,桑国卫在福建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农业法情况汇报会上作重要讲话。

    桑国卫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一直高度关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业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关注最多的法律之一,也是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推动“三农”工作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尤其要贯彻实施好以农业法为基础的涉农法律、法规,形成依法治农的良好氛围。此次检查将在全面检查农业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耕地保护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问题。福建在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耕地保护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等方面有很多积极有益的探索,应认真分析总结法律贯彻实施情况,为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从执法检查的实际情况来看,福建省以示范社建设为抓手规范合作社管理、分配、运作等机制,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铺路搭桥,采取多项措施促进合作社与市场间的产销对接,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耕地保护的红线得到了坚守,高标准土地整治效果明显,积极探索保护耕地新机制,既解决了保护用地问题,也解决了发展问题。在推进省内市场体系建设过程中,把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纳入海峡西岸现代流通业建设的内容,农产品流通市场网络不断完善,同时重视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信息化建设,初步形成了可以直接服务到村的综合性农业农村信息化平台。

    检查组在检查结束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依法完善合作社民主治理机制,落实盈余分配制度,加大对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拓宽扶持方式,认真研究、帮助解决合作社发展中面临的资金短缺、税务登记比较繁琐、税收优惠以及项目支持等问题。二是进一步做好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坚持不懈地建设高标准农田,努力提高土地单位面积的产出率,努力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中建设用地占用的比例,要对现有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调整和升级,从产业和技术升级创新中要效益。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着力培育流通主体,积极探索建立统一权威、客观全面、及时有效的农产品生产流通、内外贸等一体化的信息服务体系,有效指导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生产流通平稳有序发展。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中伟、刘振伟参加了此次执法检查。

  来源: 农民日报 2012年9月29日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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